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05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5/14
 
            
            
                
- 違規日期
 
                - 2021/04/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楊梅廠前述製程屬「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下稱排放標準)管制對象,其污染源之排放管道P101,需每半年進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惟未依「排放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前經本府於110年1月4日以府環空字第1090346654號函通知限期於110年3月26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楊梅廠於110年4月13日前未依「排放標準」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