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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違規日期
- 2019/10/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周界外進行異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4,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貴商號於109年3月3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包含符合排放標準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何仁里里甘肅路一段二○八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甘肅路一段208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