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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6-090425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違規日期
- 2017/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附近「頡懋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經查貴公司在臺中市轄之營建工地同一年度已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安東村彰水路一段一七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附近「頡懋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