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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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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8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8/21
- 違規日期
- 2024/07/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櫃內以鐵線綑綁之廢塑膠料(瓶、罐、盆、片等)內夾雜含冷氣排水加壓馬達、廢PVC水管、廢針孔、廢充電器、廢電線、廢泡棉、廢收音機及少許廢印刷電路板等。另現場發現以太空袋盛裝拆解機器人,包含頭顱、底座(含輪胎、馬達、晶片及含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綜上現場勘查,本案不符環境部公告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之熱塑型廢塑膠,而夾雜不同材質及型態之廢棄物判定為屬廢塑膠混合物,且夾雜含金屬、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該批貨物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民生路二三九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亞太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