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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47
- 處分日期
- 2020/03/13
- 違規日期
- 2018/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產出情形申報,於107年7月至107年12月申報製程代碼(230071)預拌混凝土製造程序,108年1月至108年10月則分別申報製程代碼(230071)預拌混凝土製造程序或(230072)混凝土拌合程序,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製程代碼(000004)不符,且108年9月及108年10月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場內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華西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大寮里華西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