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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2-100007
- 處分日期
- 2013/10/22
- 違規日期
- 2013/10/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應立即停止繞流排放行為,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限期於102年11月25日前,檢具停止繞流排放〈封閉繞流排放口或管線破裂修復照片〉之證明文件,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中路里中新路二、一二、一四、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段692地號(中路里中新路2、12、14、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