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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增冷凍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5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02
違規日期
2018/03/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T01-4活性污泥槽旁設有不明管線及T01-1除油池前之廢水收集溝設有活動閘門,惟貴公司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中未登載;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統一編號
812705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