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婿畜牧場
- 文號
- 20-107-02000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違規日期
- 2017/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使用來自貨運行等事業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烹煮餐廳及學校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