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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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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違規日期
- 2020/10/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使用之去膠劑,依SDS登載為pH大於13之NaOH及硫酸(98%)之pH經貴公司人員表示pH小於2等,已達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惟上述原物料經使用後廢棄空桶之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科大一路二○二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