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限期改善屆期於114年5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現場廢棄物種類、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且將所收受之廢棄物堆置於廠房外露天貯存,且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前經本局114年3月18日嘉環廢字第1140007919號函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4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本局於114年5月7日派員複查仍未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竹崎鄉灣橋村朴子埔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竹崎鄉灣橋村朴子埔一八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