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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9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義民段0278~0280等3筆地號土地施作「仲和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即先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義民段0278~0280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