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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4/02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113年1月3日申報之運送表單內容(表單號碼:03A3905743055011130001),應於113年1月3日運送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成分含量:95至100%,數量共計1800公斤至高柯磁技股份有限公司,惟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其實際運送日期為113年1月2日,以致運送表單所載內容與事實不符,且未能於運送前申報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一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