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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8
- 處分日期
- 2021/08/25
- 違規日期
- 2021/07/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晉祥環保工程行清除車輛(KEB-8657)110年7月16日11時34分載運大量標示貴公司之紙箱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並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取樣拆封後發現內含藥劑未開封之玻璃瓶,因玻璃瓶屬法定公告應回收之物品,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7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里大同路五之一號及神農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