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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3/21
- 違規日期
- 2022/0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因國定假日順延至隔週週五(111年2月11日)以前執行111年1月23日至1月29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1年2月14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5輛清運機具(車號:576-QV、HAA-7007、HAA-7013、HAA-7025、HAA-7068)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一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一三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