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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企業社

文號
42-107-09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9/25
違規日期
2018/07/25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商號107年7月25日使用特殊環境用藥替旅館飯店業消毒,貴商號未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執行病媒防治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六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三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310之1號
統一編號
194927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