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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4002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28
違規日期
2025/02/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2日14時整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現場為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貴公司新增原料,然許可證尚未辦理變更完成,未依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經一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經一路12號
統一編號
22101811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