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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6/06
- 違規日期
- 2023/10/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6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肉品市場,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9**-**號),於放流口(DO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691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500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6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57之1條暨放流水標準第1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4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