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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7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7/24
- 違規日期
- 2018/06/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主辦「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A區段工程(橋樑)」(管制編號:F102F17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上方未覆蓋透明塑膠布),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記缺失4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五二七巷八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