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清石石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洲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清石石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洲廠

文號
20-107-010001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1/02
違規日期
2017/09/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及採行本辦法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之面積不足、鋪設混凝土者,惟有路面色差、採鋪設粗級配或粒料者,鋪設厚度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記缺失4點。3.車輛清洗: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本辦法附表二規定,記缺失4點。4.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裸露區域之80%,記缺失4點。共計22點,拍照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七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七七之一號
統一編號
7051808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