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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6/08
- 違規日期
- 2023/05/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3號操作固定污染源輕油裂解程序(M33),經本局於112年5月18日派員查核前述製程,發現該製程第二級丙烯精餾塔(E234)冷凝器(E-1452B)熱交換管線破損,導致丙烯滲漏至冷卻水測,含丙烯之冷卻水迴流至冷卻水塔,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