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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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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貴公司草屯廠之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進行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2年10月至113年1月),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草屯廠產出之廢棄物D-0299、R-1703於112年10月至113年1月間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申報疑似異常。經本局再次確認確屬申報資料有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史館路四○三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史館路四○三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