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昌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7-090009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04
- 違規日期
- 2018/07/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梅山鄉之預拌混凝土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該廠廢水經沉砂池後設有貯留設施,並將其廢水全量回收作為廠區製程及灑水使用,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貯留許可即逕行廢水貯留及回收使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45號
- 統一編號
- 2505054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