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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90009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10/04
違規日期
2018/07/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梅山鄉之預拌混凝土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該廠廢水經沉砂池後設有貯留設施,並將其廢水全量回收作為廠區製程及灑水使用,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貯留許可即逕行廢水貯留及回收使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四五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45號
統一編號
250505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