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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違規日期
- 2019/0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3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其製程經粗/細破碎水洗→脫水→塑膠破碎成品,貴公司收受事業廢棄物從事再利用作業,未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柳鄉村柳子林二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溪口鄉上崙段妙崙小段3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