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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1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01
違規日期
2018/09/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執行固定污染源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R13-LF01(樹脂)(背景值:11.4ppm,檢測值:3,785ppm) ,淨檢值皆大於2,000ppm,DMF-O01(二甲基甲醯胺)滴漏1分鐘4滴,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訂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同法條第1項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統一編號
833878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