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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違規日期
 
                - 2018/09/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執行固定污染源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R13-LF01(樹脂)(背景值:11.4ppm,檢測值:3,785ppm) ,淨檢值皆大於2,000ppm,DMF-O01(二甲基甲醯胺)滴漏1分鐘4滴,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訂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同法條第1項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