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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10-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7/15
- 違規日期
- 2021/05/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商行於本市安平區平安里民權路四段101號經營「億品鍋-台南頂美店」,經本局於110年5月12日派員至該店稽查,發現該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56916號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中限制使用對象「有店面之餐飲業」,惟該店仍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碟)供消費者盛裝飲料、調味料,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56916號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公告事項:二(二)1.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平安里民權路四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平安里民權路四段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