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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畜牧場

文號
30-100-02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1/02/09
違規日期
2010/12/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2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林頭里成功路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黃厝段三五二、三六九、三六九之一、三七一、三七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