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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1/10
- 違規日期
- 2023/1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清華路110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製程係將原料(含鉛錫塊、純錫塊),加入熔爐內熔解,稽查時作業中,廠內設有3座熔爐設計量皆為500公斤/批,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第二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四二三巷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路1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