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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京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01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1/10
違規日期
2023/12/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清華路110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製程係將原料(含鉛錫塊、純錫塊),加入熔爐內熔解,稽查時作業中,廠內設有3座熔爐設計量皆為500公斤/批,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第二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四二三巷三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路1101號
統一編號
840944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