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80017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違規日期
- 2019/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7月18日13時10分派員至貴廠周界外(判定地點:竹楠路33巷(竹門巷101之10號前,風向:西北西風),發現明顯化學異味情事,嗣進廠會同環保人員查察,入廠後其化學異味於廠內持續發生中,於切割區正進行石油化學貯槽切割作業,現場置放切割完後片狀貯槽白鐵塊,散發濃厚化學異味與違反地點化學異味相同,據貴廠表示會有化學異味產生係收購之石油化學貯槽為盛裝石油化學品所致。貴廠於上開操作程序置放片狀貯槽白鐵塊逸散化學異味,因未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濃厚化學異味污染物,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楠路三三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楠路33巷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