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30049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違規日期
- 2019/1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永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仁德廠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經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12月2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108年12月27日本局派員至貴公司仁德廠複查,貴公司仁德廠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仍未完成申報補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完成網路申報補正。限改日期:109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五八號九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保安路一段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