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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4/10
- 違規日期
- 2022/1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320巷33-51 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77-06號),經本局於111年12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槽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總鉻檢測值:16.6mg/L(限值:2mg/L)超出許可登載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三之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三之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