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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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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6/04
- 違規日期
- 2021/05/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和平路528巷486號廠房督查,查獲貴公司收受非法來源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並以柴油為燃料加熱廢油及粗脂肪酸去雜質等製程作業製成黃油販售,查貴公司該廠址未有合法工廠登記,上揭作業已屬廢棄物處理行為,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處理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命貴公司停止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義里○二○鄰介壽路二一一巷五四弄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528巷48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