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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7/05
 
            
            
                
- 違規日期
 
                - 2023/05/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年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環保署公告第八批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查核當時製程運作中,貴公司未依法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自112年09月11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一、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二、命立即停工。					
三、處環境教育講習8小時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二七七巷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永豐路277巷4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