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4-109-030001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違規日期
- 2020/03/1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3月10日上午自大發廠起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雙酚A(列管編號-序號:166-01,含量99%w/w;24公噸)於同日上午4時25分,途經國道一號北上168公里豐原交流道出口處,未積極預防事故發生掉落5包(約5公噸)包裝破裂致該毒性化學物質洩漏至車道路面及邊坡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
- 統一編號
- 113847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