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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8-05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5/31
違規日期
2019/04/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臺中市烏日區中和紡織自辦市地重劃區公共設施工程(管制編號:B107LG8001-1)」本局於108年4月12日派員至工地現場執行改善期限屆滿複查,查現場仍發現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第6條,記4點)、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合計12點缺失,原限期改善缺失顯未完成改善,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及第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6月28日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二段八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2段8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