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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文號
30-103-10004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4/10/18
違規日期
2014/09/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八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村文化一路45號
統一編號
972869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