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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9/21
- 違規日期
- 2018/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地政處)辦理「員山鄉阿蘭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管制編號:G107G78001-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7月5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017826號函限期(107年7月31日)改善在案;惟於同年8月23日派員複查發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如下,仍未完成改善。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地內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50%,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員山鄉阿蘭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工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