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張和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張和畜牧場

文號
30-114-07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7/04
違規日期
2024/10/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張和畜牧場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29**-**號),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查獲好氧曝氣槽2(T01-6)廢(污)水由上方不明管線流出,與許可證流向示意圖(好氧曝氣槽2(T01-06)流至終沉槽(T01-07))不符,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後坑一六號之一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後坑16號之1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