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鼎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鼎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7001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7/30
違規日期
2018/06/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板橋營業所經營餐館業,總公司登記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億4,046萬9,976元,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查該營業所有下列違規情形:(一)申報106年8月、107年4月之廚餘(代碼:R-0106)產出、貯存及清除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二)申報106年5月至107年5月廚餘產出、貯存及廚餘遞送聯單情形之製造程序為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情形不符(應為餐飲服務作業程序,代碼:560001),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場後1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二(四)1規定,爰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二○三號一至五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1號 47樓
統一編號
051048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