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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19
- 處分日期
- 2020/12/18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住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限改日期:109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二三巷二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