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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1/06
- 違規日期
- 2024/10/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龜山區蔗園段48-2地號山榮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美園區A棟廠辦大樓新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18條(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或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缺失點數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六福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468巷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