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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文號
23-106-02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2/06
違規日期
2017/01/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5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二).裸露地表未定期灑水,記4點。(三).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10點。二、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3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市政大樓九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第三期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市地重劃區工程
統一編號
367246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