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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4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4/24
- 違規日期
- 2017/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CF660A區段標工程,稽查時施工區周界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2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五○二號四樓之二、四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66-1號旁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