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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0-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1/08/09
- 違規日期
- 2011/07/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土石方堆置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該公司門口洗車台逕流廢水收集水道破損,致使污染物(混濁泥水)疏漏至場外排水溝排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五計算結果(如附件1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裁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尚武村中興路一六七之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三星鄉中興路167-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