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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康企業社

文號
41-114-06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17
違規日期
2025/0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停止營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臺端停止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六號一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三段153巷7號
統一編號
88362891
更新時間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