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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3/22
- 違規日期
- 2022/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仁武廠代操作商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3月9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772-HS)清運根銓工程行產生之D-1801進該廠,夾雜長度超過70公分之捆狀廢棄物,不符合本局所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二條之尺寸規定,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田尾里民權路二四四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