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8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違規日期
- 2019/06/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莊廠前經本局查獲缺失計列8點,限期108年6月3日前完成改善,複查時,查獲下列缺失:(一).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二).車輛清洗: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4點。屬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9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三重路一九之一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317號、新樹路6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