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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獨立山工務段

文號
23-106-010001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1/09
違規日期
2015/10/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獨立山工務段四季監工站轄線104年度省道預約經常性災害搶修工程(第3次)(管制編號:G105GBZ099-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4年10月16日前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5年11月9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391日超過30日以上。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大同鄉太平村泰雅路四段二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大同鄉四季監工站
統一編號
42002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