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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冷凍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90008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5/09/23
違規日期
2015/08/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魚類製造加工冷凍)作業,經本局於104年8月1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逕自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廢污水,於廠區收集後經管線棄置至廠外承受水體(新城溪流域),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且該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本府104年5月13日府環水字第1040012494號公告規定,爰依法處新臺幣5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路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路3號1樓
統一編號
5378207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