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110021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違規日期
- 2017/11/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4696-07號。依本府105年6月30日府環空字第1050160330號函(105年7月5日送達),貴公司結算至105年第1季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經本府審查核算後,應補繳新台幣1萬4,38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10月5日前應完成補繳作業。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於期限內繳納費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污染程度因子(A):違反者由各級主管機關依個案污染程度自行裁量,A=1;危害程度因子(B):1;污染特性(C):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1次(106年10月5日),罰鍰計算:A*B*C*10萬」合計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楊銅路一段三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楊銅路一段三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