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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岱紙器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8002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8/26
違規日期
2021/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領有貯留許可文件已於110年2月8日逾期,經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26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所產生之廢(污)水以塑膠管收集至原廢水槽貯留、後續回製程使用,惟貴公司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令貴公司於文到翌日全部停工。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二二號
統一編號
737142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